申报流程
申报 受理
初审 评估
考察 综合
局长办公会研究
计划发布、实施

  申报指南

扶持对象
扶持条件
扶持方式
申报要求
受理单位
        申报流程
一、 申报
创业申请人按照当年《新星创业计划申报指南》的要求,
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关申报材料。
二、 受理
长春市科技局技术市场办是该计划的受理部门。
三、 初审
长春市科技局技术市场办负责项目初审。对创业申请人
的资格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、完整、齐全以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。
四、 评估
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和项目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,提交长春市科技评估中心组织评估,并在长春科技信息网予以公布。
五、考察
对通过长春市科技评估中心评估的项目并经领导确认
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,了解其是否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和条件。
六、综合
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列入计划支持的申请人和项目
名单,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。
七、局长办公会研究
召开局长办公会,研究确定列入计划支持的申请人和项
目名单,结果在长春科技信息网予以公布。
八、计划发布、实施
由长春市科技局下达文件,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科技项
目合同、拨款,组织项目的实施。